【导语】2019河南许昌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 公务员4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拟遴选(选调)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确认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环节。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试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但应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和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测试
遴选(选调)职位中明确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三)考察
1.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社〔2018〕3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3.面试结束后至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的确定按“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方式进行。
4.应试者在我市遴选(选调)公告发布后,以及遴选(选调)工作进行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