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和区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经报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予以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值100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2019年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依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和区检察院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研究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检察院官网及拟选调人员原任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2、凡被选调的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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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jcy.gov.cn/XNews.aspx?classID=C49GRBOHUCABEVD&id=1196&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