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松滋市纪委(监察局)遴选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松滋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原件出处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年度考核结果)。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应减少招录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招录职位能力席位标准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
3、准考证领取。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考前3天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联系电话:6218921。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底,面试时间初定为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六、考察
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
七、公示和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集体讨论,提出拟录用人选,在松滋党建网站公示。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招录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0716—6218921
举报投诉电话: 0716—6222599(市纪委)
0716—6223331(市委组织部)
原标题:松滋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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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滋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