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大方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遴选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方县2015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行政编制公务员可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2.参公编制人员可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事业岗位,身份将转变为事业编制,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参公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3.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遴选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遴选单位的空岗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遴选单位无对应岗位,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详见《大方县2015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对象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12月1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013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合格及以上)。
5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5年以上(2010年12月1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2010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含已正式聘用的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5年12月11日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