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5象山县县级部门遴选15人公告(二)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县级部门从镇乡(街道)选调公务员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委组[2008]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的对象为各镇乡(街道)、县级部门的中层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公务员编制缺额15%及以上的镇乡(街道)的公务员,转任、录用到镇乡(街道)工作未满2周年的公务员,以及试用期未满的县级部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基本条件
本次遴选共15名公务员,具体岗位及基本条件为:
1、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岗位(1)10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纪律审查岗位、适合男性。
2、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岗位(2)5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类专业,中共党员。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纪委统一组织,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比选、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者从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填写《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填写后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并盖章。同意后,报名者本人于12月18日上午8:30-11:30随带《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到县纪委干部室报名。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职位计划取消的,由县纪委通知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综合比选。综合比选分笔试和面试二轮,由县纪委具体负责实施。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比选成绩。
3、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比选成绩,按1:1.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县纪委负责具体考察工作的实施。
4、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综合比选和考察情况,县纪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名单。无合适人选的,可作空缺处理。遴选对象经县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对象的职务按规定重新确定。
遴选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65712917;县纪委65785535。
原标题:2015年象山县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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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