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云南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493101745丨 遴选管家微信:offcnlx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丨2019年云南遴选考试群:790265716
【导语】2019云南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4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云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云南遴选招考公告和云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曲办字〔2017〕43号)的规定,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全省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且未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人数: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详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0月9日,含9日)。
5.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含9日),取得博士学位或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含9日)。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agai--qj--gov--cn---z06d0www--ynqjrs--cn.onewocloud.cn/)、曲靖市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z9b5awww--ynqjrs--cn.onewocloud.cn/)发布(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
3.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在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报名,(地址:曲靖市曲沾大道职教园区横二路曲靖投资大1206室 电话:0874-3131093 )。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写明时间、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1)《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各提供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灰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曲靖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4.资格审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报名结束3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