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科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主审法官审理案件工作模式,配套完善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法官助理队伍,构建科学高效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人员组合,突现法官助理的地位和作用,培养和储备主审法官队伍后备人才,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我院决定开展公开遴选法官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职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名额:6名。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汕头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任职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公务员身份的书记员;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10日,含试用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4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12月24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为: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的方式。各单位以党组的名义,择优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个人也可直接到汕头市中级法院政治处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汕头市人社局网或汕头市法院内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送汕头市中级法院政治处。
报名地点: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汕头市韩江路33号1103房)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1寸相片4张;个人自行报名的需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低于1:2的比例,按照报考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报党组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院内网上发布通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本院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汕头人社局网站、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88933035
原标题:2015年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科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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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