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5安吉县选调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开选调安吉县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县纪委派驻机构非领导职务干部12名,由县纪委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对象
面向本省(安吉县乡镇、街道除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纪检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适当。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8:30分—12月17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安吉县公开选调纪委派驻机构干部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到安吉县行政中心7楼743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