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黄石市物价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同意。符合遴选条件的携带报名材料到市物价局政工科报名(团城山杭州东路10号307室;联系人:蒋英;联系电话:0714—6369238)。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市物价局2015年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文件并加盖公章,选调生并应提交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意见;(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确认。每个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经审核汇总后通知领取准考证。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考察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并由黄石市物价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黄石市物价局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黄石市物价局集体研究决定后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黄石市物价局政工科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物价局网站和黄石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遴选期间,黄石市物价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14-6369238。
原标题:黄石市物价局 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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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物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