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黄石市物价局遴选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物价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办发[2010]36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市物价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物价专业职位1名(限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综合管理职位2名(限计算机类、通信工程、法学类、机械类)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的范围为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除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外还应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的意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