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5温州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2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不少于29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能够维护出资人利益;
(三)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资本运营、法律、财会、企业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工作素质,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外部董事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1日);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兼职的有关规定;
(七)非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在职人员可报名);
(八)《公司法》和监管机构规定担任外部董事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含市属国企推荐)、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个别面谈。由市国资委组织面谈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分别进行面谈,形成初步意见。
(四)人选评审。由市国资委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结合面谈意见进行评审,确定拟选录人员。市国资委对拟选录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五)选聘。根据企业董事会结构和外部董事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经调查核实、公示等相关程序后予以聘用,并按规定给予薪酬。
担任外部董事的,聘任前其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人事主管单位)应出具同意其担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关文件。
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市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六)遴选日常化。在市国资委网站建立日常化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渠道,除这次集中遴选外,平时也接受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对入库人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