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四川成都市大邑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十一、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十二、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此次聘用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二)选调人员原系公务员、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人员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事业人员。
(三)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选调人员情况统一分配。
(四)选调人员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新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因逾期未报到、自愿放弃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四、待遇
选调的工作人员,按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五、纪律和监督
整个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28-8828057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82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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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
原标题:大邑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examinfo.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