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云南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选调岗位或递减该选调岗位人数。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选调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不分类别)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编(不属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的情况说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学历证明、岗位所需证书等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一轮递补。若递补后仍有空缺,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报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后续选调环节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由拟选调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选调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7-207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