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山东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6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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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聊城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职位表(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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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二、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直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职位。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不含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所属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含县机构改革转隶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9年8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有指定年龄的岗位参照此年月,以此类推。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1)市直(含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所属部门)全额事业单位中任副科级(管理八级)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2)聊城市以外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职公务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任副科级(管理八级)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