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5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律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省党政机关、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国家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男性;
6、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人员工作岗位
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爱辉区公开选调法律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报名地址: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海兰街139号)。
联系人:徐春子,电话:0456-8296037;13704568121。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选调条件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2名人选,并到其所在单位进行组织政审。
(五)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爱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工资级别保留,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2、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
原标题:爱辉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法律专业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