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2015保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工作力量,经有关部门批准,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文字写作综合岗位5名;纪律审查岗位5名。
二、遴选范围
1、文字写作综合岗位
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纪律审查岗位
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线纪律审查人员,全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法院)一线办案人员,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德才兼备,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法律和办案业务,有较强的查办案件能力,办案业绩突出;
3、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工作经历;
5、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的;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在职工作人员或保定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其他不宜遴选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考人直接到市纪委组织部一楼113房间报名。联系电话:5086060。
2、报考人需提交材料:①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本人原始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④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要加盖工作单位党委(组)公章(表样附后,可以复印)。
3、文字写作综合岗位、纪律审查岗位,不可兼报,多报无效。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