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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检察系统2014年公开遴选9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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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检察系统2014年公开遴选9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2014-04-20 16:07:19 | 来源:

【导语】四川:成都市检察系统2014年公开遴选9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针对每个检察院的具体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职位一为2: 1),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 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 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 章)、《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 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任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时间暂定为2014年3月22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 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及复检原则上在3周内结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缺额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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