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黔西南州州直机关遴选8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均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则该遴选职位取消。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遴选单位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监督
1、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2、各遴选单位要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遴选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审核把关考生的有关情况,积极主动为考生搞好联络服务,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遴选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
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详见职位表)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详见附表)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监督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9-12380
原标题:黔西南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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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