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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干部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机关部门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宣传部、改革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大盘山管理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团县委、民政局、供销社各1名,文广旅体局2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本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管领导干部除外。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上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3.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步骤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及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大教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乡镇(街道)由组织委员将本乡镇(街道)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好后,统一报名。县机关部门报考人员自行报名。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磐安县机关部门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2份;
(2)报考职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二)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23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公管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组织考察
面试后,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将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备案。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浙江磐安网站(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11/zdlygk_4888/index.html)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各选调单位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与选调考试需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
(二)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5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取消选调职位。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四)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五)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磐安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1907、8466204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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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社保局
磐安县委编办
2019年8月14日
原标题:磐安县机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11/zdlygk_4888/201908/t20190814_4143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