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全国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拟转任人选公告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以上的,不予开考。
(二)本次拟选调的公务员,转任后均任职为科员。如考生在原单位有担任职务或职级的,须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监督电话:0757-81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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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19/20190813163419811357964/20190813163419811357964_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