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湖南永州东安县县直单位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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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直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东安县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与人数
本次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19年东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表现突出,每年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