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szcourt.gov.cn)以及南山法院门户网站(http://nsqfy.chinacourt.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1709办公室郑锐桦收(0755-86608023)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法官类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需由本人签名、贴本人近期照片、原件)
②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④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⑦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⑧个人撰写的有关裁判文书、调研材料、文章等(各1至2份)
⑨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⑩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现任级(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等级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如有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5年以上后又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的,需提供在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中的?至?项最迟在体检前提交,且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
①报名表(需由本人签名、贴本人近期照片、原件)
②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④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⑧现任级(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⑨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⑩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⑦至⑨项最迟在体检前提交,且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初审
南山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选调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视报名情况由南山法院自行组织或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南山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南山法院门户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5的,由南山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南山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南山法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