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成都市检察系统2014年公开遴选9名优秀检察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切实引进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进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包括3个检察院的5个具体职位,共计遴选9人。其中,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一)4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二)1名;大邑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三、四、五)4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职位一为2:1)。报名结束后,由市检察院按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
(二)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不能开考的遴选职位,在首批遴选结束后可统一纳入调剂。
(三)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