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5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苏组通〔2015〕5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计划职位数
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文秘职位工作人员2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11月30日(含)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副科级(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下同)及以下职务,198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科级职务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建筑工程类;
8.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发布公告、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调动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