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襄阳市直机关(单位)遴选1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9个市直机关(单位)14个职位,共遴选18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一)全市公务员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设置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8:30—11月9日18:00
(3)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5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3),报名人员为县(市、区)选调生的,报名推荐表需经当地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