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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宁波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和遴选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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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宁波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和遴选64人公告

【导语】浙江:2015宁波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和遴选6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公开遴选

  1.遴选范围

  (1)宁波市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所辖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宁波市所辖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县(市)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部省属驻甬机关县(市)区分支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2)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 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和公开遴选: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 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 调任、转任、遴选到现单位或提任处级职务未满一年的;

  7. 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调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比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通过宁波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职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0时—11月5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 www.nbks.net)(2015年宁波市跨部门竞岗交流和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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