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1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和公示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报名参加遴选。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有个人照片,白底免冠小一寸)。
(2)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文件、调动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白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6)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过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14室。
(三)资格审核
中院政治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szy.chinacourt.org)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关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中院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上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遴选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进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中院政治部核定。
4.考试最终成绩确定。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确定。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