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选调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中共南阳市纪委、南阳市监察局、南阳市预防腐败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职位一: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6名。
职位二:南阳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南阳市(含县、区)各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职位一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非聘用制干部)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二的,必须是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含省属高校)在编在职的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南阳宾馆2号楼109房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4-26日 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