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江西抚州市广昌县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公开选调方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选报职位。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抚州市广昌县委组织部(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8楼818室,咨询电话:0794-36185831594697850813970413711)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现所在单位和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⑤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选调计划调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4,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比例的,可以调剂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考试
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特点,此次选调的考试工作将分为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计划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法律、财政金融、会计与审计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者优先考虑。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六)公示
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综合考试及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选,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考核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政府审批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原标题: 2019年广昌县面向抚州市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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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gc.gov.cn/art/2019/6/24/art_2512_2464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