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年省纪委省监察厅选调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省纪委省监察厅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六)办理手续。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省纪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3.联系和咨询电话:广东省纪委组织部,020-87185072、87185043。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广东省纪委
广东省监察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