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年省纪委省监察厅选调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省纪委省监察厅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0名,纪律审查岗位20名。安排到省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直机关、中央驻粤单位机关、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州、深圳市辖区机关(部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东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到现单位任职)。
5.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一般应具有广州市生活基础(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能够自己解决住房)。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委厅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报名。
2.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8日下午16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文字综合岗位30名、纪律审查岗位60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以上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南粤清风网(http://www.gdjct.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