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2015周口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的职务,不予承认。
五、职位安排
受职务职数限制时,被选调的科级干部不按原职务级别安排。
六、其他事项
1.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具实推荐。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单位的推荐材料与实际有出入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2.严肃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为本次选调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本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4-8273801 0394-8281936
原标题:中共周口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周口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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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周口市纪委
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委编办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