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山东沂南县选拔部分农村党组织书记1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畅通优秀人才到村任 职渠道,不断促进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农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14名、党支部副书记2名(具体招考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乡镇职位面向以下群体选拔:
1、具有本乡镇户籍的优秀退役军人、农村致富能手、农村好青年、原籍退休干部职工、非公企业中层以上职工、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才;
2、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群体。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2、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原籍退休干部职工或报考人员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报考乡镇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3、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2017年以来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7、2015年以来因危害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被查处的。
8、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9、近两届村党组织成员被免职、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近三年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0、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2、2017年以来因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损害生态环境正被立案调查或依法给予处罚的。
13、身体状况差或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4、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8日—11日到报考职位所在乡镇报名(具体职位需求及报名地点、咨询电话见附件1)。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沂南县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联系电话)。
5、报考人员承诺书。
6、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各乡镇负责对报考本乡镇职位的人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应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核减职位数量。
(三)集中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实施,主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测试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急应变、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地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因放弃选拔资格或取消选拔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五)确定成绩。根据面试成绩占70%、实地考察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奖励的,县级奖励加1分,市级奖励加2分,省级以上奖励加3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认定;是退役军人的,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按照3分、2分、1分的标准计算加分,其他奖励项目不予计分,立功情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多次受到奖励或立功的,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六)研究任职。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选配人员。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且志愿到农村工作的人选优先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管理。拟任用名单将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或者公示过程中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本次公开选拔的到村任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为止。任职期满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二)经济待遇。本届任职期间,主要享受基本报酬、奖励报酬、岗位补助、晋位奖励、社会保险等待遇。(1)基本报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原待遇不变;其他人员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2)奖励报酬。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为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10%的奖励。(3)岗位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每年发放补助1万元;其他跨村任职的,每月发放补助300元,用于解决交通、食宿等费用。(4)晋位奖励。工作实绩突出,任职村年度考核在所在乡镇排名由后20%进入前20%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考核奖励1万元。(5)社会保险。任职满1年、符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年按照基本报酬总额的20%比例给予补贴。
(三)政治待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优先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树优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报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条件以招考简章为准)。实绩特别突出的,可安排挂职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拔资格。
2、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39-3226935)。
3、报考人员在选拔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任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沂南县公开选拔部分农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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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招考职位计划和报名地点.docx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1122/379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