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2015年省直遴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2015年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676名(比例内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原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六)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七)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职务,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九)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省公安厅的考生,资格复审材料按照省公安厅要求提交,详情请登录河北公安网燕赵警民通(www.hebga.gov.cn)“公安要闻”栏查询。
遴选机关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于9月28日至29日工作时间,本人携带需提交材料,到遴选机关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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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