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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恩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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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恩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15人公告

【导语】湖北:2015恩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及设立不产登记机构的通知》(恩市机编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拟在恩施市乡镇(办事处)部分派驻延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含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恩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恩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5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乡镇(办事处、恩施大峡谷风景管理处)部分派驻延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具体包括财政所、林业管理站、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水产管理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广播站、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的正式工作人员(含分流人员和转制人员,不含“三支一扶”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在现工作单位达到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或相关人事政策规定的服务年限;

  (五)离法定退休年龄4年及以上(计算至2015年1月1日),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侦察、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到60天及以上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5、现工作单位不同意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中国硒都网、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恩施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联系人:向芸芸,联系电话:8416403。

  3、报名要求和方法: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交《恩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恩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实表现审查表》各1份(表样可下载),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参加选调资格条件证明(有参考样式可下载)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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