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6南通市选调优秀青年人才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是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经单位同意并办理调动手续后,纳入相应编制管理,其他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南通市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标准享受补贴。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国有企业或重点园区锻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适合在乡镇(街道)发展的,适时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适合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重点园区工作的,视情安排到上述单位任职。
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dj.gov.cn(南通党建网)、www.jsnt.lss.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ntrc.gov.cn(南通人才网)。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505,85098548。监督电话:0513-85215259(南通市纪委)。
六、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江苏省南通市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