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四川警察学院考试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按照职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入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该岗位出现的缺额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四川警察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
十、办理调动
拟调动人员经四川警察学院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录用考生到校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工作纪律
此次考调工作接受省公安厅及社会的监督,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将参与此次考调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830—3110556。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次考调工作由四川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13430。
原标题:四川警察学院2019年考试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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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
四川警察学院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news/content.aspx?nid=17889&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