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株洲市档案局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行测和申论。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档案,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进入考察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因本人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档案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调入
拟调人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的、考试舞弊的、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2、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咨询电话:0731-28680462。
原标题:株洲市档案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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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档案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