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委巡察机构选调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体检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告、公示和见习
1.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将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简报、清风鲁山微讯公众号、鲁山党建微讯公众号及有关单位发布公告。
2.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简报、清风鲁山微讯公众号、鲁山党建微讯公众号及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研究确定见习人员,见习期半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脱离所在单位工作,不办理调动手续。
(八)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 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 本公告及有关表格可登录“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nls.gov.cn)”下载。
3. 本公告由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233028
原标题: 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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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来源:http://www.hnls.gov.cn/contents/10441/110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