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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10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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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104人公告

【导语】四川:2015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10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安排,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七)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应在顶岗试用开始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任职培训

  新遴选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四川省情、省直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举报。

  六、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5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联系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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