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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南充市营山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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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南充市营山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3人公告

2019-05-10 13:02:01 |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9四川南充市营山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考调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考调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考调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该比例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调减该考调名额。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五)体检。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考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纪委监委同意,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试用时间3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九)办理调动手续。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考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廉洁营山”网考调公告。如因通讯不畅或不主动查阅相关公告等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公开考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调有关事项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8361232。

(四)监督举报电话:0817-8221247。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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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营山县纪委  营山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9日

来源:http://www.yingshan.gov.cn/show/2019/05/09/23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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