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2015年沧州市直党群系统遴选(选调、招聘)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遴选和选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周二)上午9:00—11:30。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在报名所在地。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10月9日(周五)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的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10月17日(周六)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历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选调、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和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选调、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选调、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
点击下载>>>
1、《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沧州市2015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