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面向援疆省市选调工作人员20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待遇政策
(一)选调干部符合提任条件的,进疆后原则上提拔任职;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二)选调人员进疆后,每人安排1套周转住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根据选调人员申请,可协调解决其配偶来疆工作调动或落实就业岗位。
(四)已婚选调干部夫妻一方户籍转入新疆、其子女在高考前2年将户籍、学籍转入新疆并就读的,子女可在新疆参加高考。子女有在乌鲁木齐市就学意愿的,相关地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请自治区教育厅协调解决。
(五)当地财政报销选调人员首次进疆交通费;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所在单位负责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享受所在地同职级干部各项待遇。
(六)入疆就职后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0号
邮编:830002
选调工作组咨询电话:18999901617 180828999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991-2391455、23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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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2019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sygxq.gov.cn/zwgk/xxgkzl/xxgkml/gsgg/201905/t20190506_1706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