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面向援疆省市选调工作人员20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动员
各援疆省市纪委监委会同当地组织部部门通过印发通知、内网发公告、召开会议等方式,在援疆省市各级各部门进行宣传动员。
(二)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所在单位推荐,在当地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汇总上报省区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选调工作组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需提供材料(均含电子版):
(1)报名表(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2)干部任免审批表(须写明近三年考核等次,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三)面谈考察
资格初审合格者,选调工作组与考察对象及所在单位联系,沟通考察方案,并深入实地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和考察。
面谈测重了解人选综合素质、到新疆工作的真实愿望、家庭情况等。考察着重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实绩、性格特点、群众口碑,侧重于能力素质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发展潜力等。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选调工作组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建议报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四)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选调工作组统一组织,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换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集体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后,提出拟选调人选名单及岗位安排建议,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沟通后,提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任职。
(六)办理调动
选调人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到各地州市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相应岗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