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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佛山市集中选调公务员12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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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佛山市集中选调公务员121公告

2019-05-01 09:29:50 | 来源:三水区人民政府

【导语】2019广东佛山市集中选调公务员121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选调公告统一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佛山日报》以及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各选调单位网站和“佛山先锋”、“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选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上报名。2019年佛山市集中选调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00至2019年5月10日17:30。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三)选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7:30。报考选调单位的初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邮箱详见(附件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材料的方式,将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到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考试。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及各选调单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六)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七)考察。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机关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转任。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由各选调机关在单位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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