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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内蒙古政府机关第三次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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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内蒙古政府机关第三次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公告

【导语】内蒙古:2014年内蒙古政府机关第三次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00至5月2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单位)。各遴选机关(单位)传真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4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者,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5月20日9:00至5月25日24:00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自治区公务员局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4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24:00,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一科,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4年6月上旬,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6月中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自治区公务员局和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组织人事部门盖证明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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