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汕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面试评委于开考前由汕头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4. 加分项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每一项加1分,同一项不得重复加分。加分各按50%分别计入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一是报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的,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或曾借用在市纪委工作一周年以上);有二年以上公安(含国安、司法警察)、检察、法院、审计等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是报考技术综合岗位的,曾有摄影、摄像作品获得县处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项。
三是通过司法考试,或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或具备专业英语八级资格。
四是曾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表彰;获县处级以上单位记功嘉奖;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5.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考试总成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廉政网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查阅干部个人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任职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选调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转任或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