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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1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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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1人实施方案

【导语】内蒙古:2015年乌兰察布市党群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1人实施方案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8日至9月11日17:3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乌兰察布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单位)。各遴选机关(单位)传真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5年9月12日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于 2015年9月13日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遴选审批表》到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大厅)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每人(报名费20元/每人,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成功的考生2015年9月16日登录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四)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5年9月17日至9月20日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卷均为汉文制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需要蒙古语文答卷,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使用汉语文作答;面试,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考生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类别为综合类试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集宁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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