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区政府办)面向市内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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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科员2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报考者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试用期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