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辽宁沈阳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6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沈阳市考试院 67851670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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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x
2、2019年沈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公务员局
2019年4月1日